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4-05-16 18:34:43   作者:玩站小弟   我要评论
导读 4月21日电,国务院办公厅4月21日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 。
导读 4月21日电,国务公厅关于个人国务院办公厅4月21日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院办养老意意见。意见提出,发布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

4月21日电,推动国务院办公厅4月21日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国务公厅关于个人意见。意见提出,院办养老意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发布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推动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国务公厅关于个人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院办养老意实行完全积累。发布参加人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国务公厅关于个人个人养老金账户是院办养老意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发布基础。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上限。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满足不同投资者偏好的金融产品,参加人可自主选择。
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或者具有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形,经信息平台核验领取条件后,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领取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领取时,应将个人养老金由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转入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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