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錯過,但不遺憾的人》:第一次談戀愛就被喜歡的對象送進警局,警察還全部站在他那一邊

  发布时间:2024-05-15 10:13:25   作者:玩站小弟   我要评论
文:冒牌生我現在在你公司樓下主角背景: H / 32歲 / 幼教業我現在三十好幾,沒談過幾次戀愛,第一次正式談戀愛就被喜歡的對象送進了警察局,最氣人的是警察還全部都站在他那一邊,彷彿我的付出一切都白費 。

文:冒牌生

我現在在你公司樓下
主角背景: H / 32歲 / 幼教業

我現在三十好幾,那錯那邊沒談過幾次戀愛,不遺被喜部站第一次正式談戀愛就被喜歡的憾的歡的還全對象送進了警察局,最氣人的人第是警察還全部都站在他那一邊,彷彿我的次談付出一切都白費了。

剛認識初戀的戀愛時候,我已經三十歲了,對象那時候的送進我從來沒正式談過戀愛,從小到大總是警局警察聽爸媽的話,用功讀書,那錯那邊以為長大以後一切會水到渠成。不遺被喜部站

我們家只有我一個女兒,憾的歡的還全家裡各方面的人第狀況都不錯,爸媽開了一家小公司,次談收入不錯,戀愛現在退休了,在台北有三、五間房子收租。詳細有多少錢我不清楚,但身邊的同學、朋友都一樣,從小學鋼琴、讀私立學校,大家的條件都差不多,不太需要為吃穿煩惱。

學生時代我的生活很單純,除了讀書就是彈鋼琴,也不太補習,都是請家教。原本以為會像身邊的幾個好姐妹那樣,考個音樂班,出國讀書,然後嫁到國外,或者回台灣認識父母介紹的海歸派,接下來相夫教子,一輩子就這樣了。但偏偏我在大學的時候,做了一個不一樣的選擇。

父母想讓我出國讀個商學院,但我偏要留在台灣讀幼教,像我這種一路按照父母的要求念書考試的女孩,這輩子做過最叛逆的事情莫過於此了。

我考進了師範學校,出社會就當上了幼教老師。這個工作很規律,生活圈也小,周遭圍繞的都是孩子,很單純,但也少了一點刺激。

二十五歲那年,有一次父母介紹了一個「高富帥」,那算是我第一次的感情關係,但屬於父母的媒妁之言,經驗並不愉快,我不愛他所以沒有把他算作正式的戀愛。

我和「高富帥」吃了幾次飯,還沒有怎麼相處,雙方的父母已經談妥了我們的未來。他們都認為愛可以之後再培養,而就在論及婚嫁的時候,他劈腿了一個大學學妹,那個學妹帶著懷孕的超音波圖找上門,我不堪其辱選擇退婚,一咬牙不想再愛了。

冷靜以後,我發現自己也沒有那麼愛「高富帥」,我和他更像是父母之間的利益交換,我不覺得我們有喜歡彼此,似乎都只是被擺布的棋子罷了。

那次經驗以後,我開始思考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麼,也許人在不同的階段會有不同的追求,小時候,我把時間投入 學業,沒有想過要談戀愛,剛出社會追求事業,我希望把自己該做的事情做好,也沒有想過要談戀愛,再加上第一個對象的經驗並不好,即使長輩有介紹其他對象,我也會找理由推託。

然而隨著年紀增長,我開始有了一些不同的追求。看著身邊的朋友、同事一個個結婚生子,我還是孤家寡人,就想找個人談戀愛。於是我開始試著使用交友App,希望可以遇到真命天子。

剛開始使用交友App的時候,我什麼都不懂,連要放什麼樣的照片都不會,露臉怕被認識的人發現,被笑話,不露臉又怕缺少機會錯過緣分。

後來,我在交友App認識了一個男生,我們年齡相仿,聊得很來,認識接近三個月,幾乎每天都會聊天,他會每天對我說早安、晚安,這算是我第一次自己找的對象,我很珍惜這段關係,希望可以有一段美好的發展。

很多朋友告訴我,要小心,避免遇到騙子或者花花公子,好在我們有約出來見面聊天,他比我想像中的要矮一些,有一份不錯的工作,家世清白也沒有欠債,更沒有吸菸賭博那些不良嗜好,綜合來說是一個不錯的對象。

第一次約會他帶我到淡水看夕陽,因為沒有電梯,吃飯前我們爬了五層樓才到餐廳。在大熱天爬樓梯,在大太陽下看落日,汗水把我的妝容暈開了,讓我覺得很狼狽。後來我有婉轉地告訴他,以後約會儘量選擇一些有冷氣、不用爬樓梯的行程。

當我把這件事和身邊的姐妹分享,她說我犯了戀愛的大忌,怎麼可以對心儀對象安排的行程指手畫腳,如果真的想要讓這段感情能夠談下去,就不能那麼自我,尤其是第一次約會更應該收斂一點,讓彼此都有想要繼續下去的意願。

我聽完姐妹的分享,簡直是震撼到無以復加,戀愛是一門課,但學校從來沒有教,導致我想學卻又不得其門而入。難道我第一次約會真的表現得不夠好嗎?難道真的不能向男生表達自己的想法嗎?三十歲的我這時候就像個無助的孩子,彷彿怎麼做都是錯的。

後來,我把姐妹所說的事情告訴了初戀,他露出尷尬又不失禮貌的微笑,說我想太多了。

現在回想起來,我們似乎真的不是很適合,雙方喜歡的東西不太一樣,我當時太渴望有人愛,常常會配合他,忽略了自己的感受。

感情上,我一直是一個比較保守的人,也沒有什麼戀愛經驗,他掌握著我們關係進展的主導權,這三個月平均一個禮拜約會一次,吃飯、喝咖啡、看展覽、每個禮拜我們都會找時間相處,也都會互相道早安、晚安,向彼此報備行程。

但我們始終沒有確認關係,也沒有發生關係,最大的尺度,是有一次他開車送我回家,我們在車上進行到三壘左右就沒有下文了。

後來……就沒有後來了。

我開始聯繫不到他,他也不再對我說早安、晚安,我們之間的感覺變了,就像我說過的,我們之間是他掌握著進度的主導權,現在找不到人,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我決定主動出擊到他的公司找他。


在他失聯了一個月以後,我下定決心要找他把話說清楚,現在到底是什麼情況,要結束也應該結束得明明白白。那天我特別請假,找出他給我的名片,上面有他公司的地址,在台北市南京東路附近,我選在中午的時候抵達。

上樓前,我傳了一則訊息:「我現在在你公司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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