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男飆車撞死人,聲請「不讓國民法官審」,理由是媒體報導已污染心證

  发布时间:2024-05-15 01:40:37   作者:玩站小弟   我要评论
22歲男子李佳修去年11月14日凌晨酒駕競速狂飆,行經忠孝西路地下道時,不慎追撞前車,導致24歲王男傷重不治,檢方依照酒駕致死罪起訴,此案也成為台北地方法院第一件國民法官審理案件,但李男與辯護律師聲請 。

22歲男子李佳修去年11月14日凌晨酒駕競速狂飆,酒駕行經忠孝西路地下道時,男飆不慎追撞前車,車撞導致24歲王男傷重不治,死人聲請審理檢方依照酒駕致死罪起訴,不讓此案也成為台北地方法院第一件國民法官審理案件,國民但李男與辯護律師聲請此案不要讓國民法官審理,法官改為職業法官審理,由媒理由是體報國民法官的心證可能已經受到媒體報導的污染;台北地方法院今(11)日下午開庭討論。

李男和辯護律師表示,導已依照國民法官的污染制度設計,在審理前,心證國民法官應該要盡量保持中立客觀,酒駕對此事的男飆認識,都等到開庭才來了解,車撞然而此案從發生到現在已經有大量的媒體報導和相關事實流出,難保國民法官的心證沒有受到污染,這是最主要的理由。

不過檢察官和被害人王男的律師則表示,希望此案繼續走國民法官程序,因為雖然李男認罪、爭取和被害人家屬賠償和解,希望能夠從輕量刑,不過他們認為,重點不是有沒有認罪、和解、賠多少,而是應該讓國民法官參與這個重大案件,讓此案能獲得正確合理的判決。

依照《國民法官法》,承審本案的合議庭要聽取檢察官、被告和辯護人的意見,還要審酌公共利益、當事人訴訟權益之均衡維護,就被告及辯護人的聲請以裁定方式表示准許與否,而且這個裁定是得抗告的,抗告中,案件要停止審判。

《國民法官法》第6條規定,「被告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審判長告知被告通常審判程序之旨,且依案件情節,認不行國民參與審判為適當」者,法院得依當事人等聲請並聽取意見,裁定不行國民參與審判。

被告憂國民法官心證已受污染,被害者家屬堅持「國民參審」

李男的辯護律師表示,李男已經認罪了,而國民法官制採「起訴狀一本主義」,卷證資料應該在審判時才揭露,然而案子經過媒體報導,許多事實片段已外流,未來國民法官心證恐怕已被汙染,所以不宜再採國民法官參審制。

日前在開羈押庭時,李男承認犯行,表示自己他當晚先喝香檳,再與朋友續攤時喝了威士忌,數量不記得,他也承認襲警意圖奪槍,「我有喝酒比較激動,那時我已經不知道我在幹嘛了」;李承認是他開車,事發後向坐副駕的曾姓少年要求換位,是因為當時不知撞死人,曾姓少年當天沒喝酒,也也同意和他換手。

李男的律師表示,李男有賠償和解誠意,先前已賠20萬元喪葬費。律師今天也說,已在3月28日第一次協商會議時有提出,若未達成和解,建議量刑4年,若有達成和解,則建議判2年並緩刑。

不過今天的檢察官表示,本案案情單純,就是酒駕致死,對多數國民來說,車禍和酒駕並非複雜難解的事情,貼近多數國民的生活經驗,程序上假如沒太大問題,預計大概2個整天就可以完成審理。不過李男的律師則認為假如還要勘驗超速影片,詰問5位相關證人,保守估計也要4個整天的時間。

另外檢察官也說,此案不是性侵、家暴等相關的案件,沒有違反公序良俗及不公開審理的事由件酒駕致死案是全國矚目的指標案件,也是北院的首件國民法官案,讓國民法官參與審理,有助增進國民對司法的認識和信任,檢方對國民法官的素質有信心,因此此案應該採行國民法官審判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被害人王男的家屬今天也出庭參與,並且已經申請了日後將要全程參與審判,當法官問他意見時,他情緒有些激動,啜泣表示,希望此案可以由國民法官來審判,讓大家理解,酒駕這樣的行為,不是只要認罪就可以獲輕判,「希望不要再有任何人和我們家這樣了」

今天法官也詢問了李男的辯護主張,李男律師表示,李男酒醉駕車,當然對此事有過失責任,不過被害人王先生在事發當時,也有違規變換車道的疑慮,可能與有過失;但檢察官則認為,就算王先生有違反交通號誌規則,和「發生車禍被撞死」沒有直接因果關係。

而被害人王男的律師則表示,之前李男的律師有試圖直接找被害人家屬要談和解,但家屬不願直接談而且害怕李男,因此希望之後如果要談和解,請直接找律師談;另外律師也說,家屬現在在乎的不是賠償金額多少,或者李男有沒有認罪,重點還是在量刑的部分;李男自我建議的刑度都只有2到4年,實在太低。家屬目前希望,不管有沒有達成和解,國民法官的審理程序都要繼續進行下去。

事發經過為何?

李男於2022年11月13日晚間,和友人在台北市大安區一家夜店飲酒狂歡,之後又到另外一家店既須喝酒續攤;14日凌晨4點多散會後,李男與6男1女分乘2輛車離開。

原本負責開車的是一名14歲的曾姓少年,李男不滿曾姓少年的駕駛技術,要求換手,結果坐上駕駛座後一路超速,行經行政院前忠孝東路地下道時,沒注意前方的轎車減速,李男剎車不及追撞上去,造成前方王姓駕駛重傷,最後送醫不治。

當時警方獲報趕到現場後,李男大聲對警察嗆聲,作勢要攻擊警察並且企圖奪槍,警方先是對空鳴槍,後來對他的大腿開了2槍將其制伏;警方後來對李男進行酒測,酒測值高達1.085毫克。而其他同行的友人當下情緒也都十分激動,連到場採訪的媒體記者也遭到推打受傷。

而遭李男追撞的車輛駕駛王姓男子(24歲)被撞擊後整個車輛翻覆,人也被拋出車外,雖經緊急送醫,仍不幸傷重不治死亡,王男是撫養1名年幼子女的單親爸爸,並有一名論及婚嫁的女友。

李男出院後接受調查,承認自己酒駕,被依酒駕致死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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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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