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的人》:行走既是時間也是空間的體驗,是一種對緩慢的禮讚、漫不經心的品味

  发布时间:2024-05-18 14:16:13   作者:玩站小弟   我要评论
文:大衛.勒.布雷頓David le Breton)〈步調〉我們明白何以真正的旅程是存在於人的內心世界,特別是當一個人在重建自己內在的時候,而不是發生在外部現象界的時空之中。因為這種自我的重建發生的場 。

文:大衛.勒.布雷頓(David le Breton)

〈步調〉

我們明白何以真正的行走行走旅程是存在於人的內心世界,特別是人的體對緩的品當一個人在重建自己內在的時候,而不是既時間也經心發生在外部現象界的時空之中。因為這種自我的空間重建發生的場域是在人的內在,在我們的驗種內在意識之中,時間或事件的慢的漫發生序列跟現象界可能會是不同甚至相反的。就好像一個人所習慣的禮讚某種世界、事物之慣性循環可能會因為一場堅持不懈的行走行走旅程中發生的某些奇妙時刻而出現突然的逆轉,這樣的人的體對緩的品奇妙時刻可能是來自於一朵時令鮮花,也有可能是既時間也經心一群排列獨特的星群。——賈克・拉卡西耶《在途中》(Jacques Lacarrière 1925-2005 法國著名作家、空間評論家、驗種記者和散文家)

有一位僧侶聽見一隻鳥在歌唱,慢的漫便尾隨著牠,禮讚但卻沒注意到時間。行走行走當他回到修道院時,發現修道院早已成為被棄置許久的廢墟。他離開數世紀而未察覺。步行需要花時間(此有違社會的步調),特別是它會沉浸在只有欲求方能驅使的期間內。法文有許多字彙被用來表示速度或意圖的概念,例如:行走(marcher)、去(aller)、前往(s’acheminer)、漫遊(déambuler)、慢慢行進(traîner)、遊蕩(musarder)、散步(baguenauder)、跛行(clopiner)、踩步(piétiner)、閒晃(lanterner)、閒逛(vagabonder)、潛行(rôder)、逃跑(cavaler)、奔跑(courir)、疾馳(galoper)等。

每一種都衡量出致力的程度,而我們總是踏緊腳跟而呼吸著。某些人步伐快,每日可行走三十或四十公里,某些人速度更快,每日行走超過五十公里,某些人則比較慢,寧可享受每個時刻,不時停下欣賞風景或分享談話。每個人的步調是本身內在的和諧節奏,內在的吟詠驅動其步伐,而這股節奏會隨著疲累程度與路徑的困難度而改變。「隨心所欲並依眼中所見而行走」,這句引自《傳道書》的文句,也是亞歷珊卓・大衛・尼爾的座右銘。

大多數的步行者對數字不在意,除了前進時碰巧在標示上看到距離。確實也是有所例外。非一般的步行者不會計算他們的進度。他們在明顯平靜且未表現出疲累的狀態下前進。西奧多・莫諾於一九三四年從廷巴克圖抵達陶代尼。地圖上只有兩公分的長度,但是實際上卻花費八天的時間完成四百五十四公里的距離。「好消息是,明天我們似乎要行走十六小時。保證如此。說到底,十小時就足以讓我感覺幸福。每天走五十公里,已經讓人敬佩……這沒什麼!步行十八點五個小時,從凌晨三點三十到晚上十點。了不起。今晚讓我感到驚訝的是,我的疲累程度比預期還低。我只覺得很餓,因為從昨晚到現在我只吃了幾顆花生。」

一名比叡山禪宗寺廟的僧侶,於一九六六年至一九七九年間,以百日為週期展開步行。他每日完成八十四公里的路程。「我們今天走了十小時」,這是出自彼得・馬修森在德爾帕的觀察。約翰・繆爾進行長程步行時,在印第安納波利斯與佛羅里達礁島群之間徒步行走一千五百公里,他如此寫道:「今天走了超過八十公里,沒吃晚餐也沒吃消夜。沒有人願意接待我。」努力走了幾小時後,步調趨於正常,疲勞感便消失。有時走到一個步調時,若不強迫自己甚至很難停下來。步行會召喚更多的步行。隨著幾小時和幾天過去,會逐漸產生一種陶醉感。

博納・奧利維在他的著作提到,他行走在伊斯坦堡和西安之間的絲路上時,歷經好幾次這樣的經驗:「我的鞋底發燙,我得走下去……是什麼隱形的力量,讓我才剛醒來就上路?我遭遇的難處不在於行走,而是停下腳步,因為我達到這種身體充實的特殊狀態;一旦疲累的核心消失(由於我已經過數週的鍛鍊,消失得很快),我就夢想著行走,繼續步行。」我們會進入另一個世界的維度,一個令人頭暈的內在自由,一種輕微的恍惚,抹去所有疲累感,並對停頓下來感到不適。中斷自己和路徑的持續性需要很大的力氣。我們有時候應該強迫自己休息,即使我們永遠覺得有一股拉著自己往前走的動力。

疲累甚至能當作一道選項,可以讓自己稍微跳脫,並在休息後重拾作為自己的豐富喜悅,不過在這情況下,疲累必須要確實被選擇。「我們只有在立誓要疲累,且受迫感到疲累時,才能從疲累中獲得愉悅。即使我們在覺得疲累前便早已沉浸在喜悅之中,但唯有如此才是真正充滿歡喜的疲累。」(引自吉恩—路易・克雷蒂安《疲勞》)投入一個費力卻令人開心的體能活動亦然,例如步行。

渴望得到或是能夠接受的疲累是一種接觸世界、感覺自己身體和自由的完滿方式,但當然是要選擇達成疲累效果的強度。這絕不是要透支體力,而是感覺身上有一股「好的疲累」油然而生,這會產生個人本質上的強度,當然這是在明白若情況變得太難以負荷,隨時都可以中止的條件之下。

然而,即使步行者在長時間內大步向前邁進,他還是會不疾不徐,並拒絕像以前那樣讓時間支配後才開始展開旅程。他獨自決定步行的節奏,以及他在日間想完成的里程數。勤勉完成旅程後,「難過地坐下來,像是囚禁在封閉的小牢籠中」,盧梭透過他的著作《愛彌兒》就數度加以表述:「人們在對的時刻啟程,在自由意志下停歇,人們做很多卻鮮少有想要的鍛鍊。人們觀察整個國度,向右、向左繞道,人們檢視一切讓自己開心的事情,在任何景點停留。」這是有關行走的「第一哲學」(譯註:中世紀後期時的一般形上學)思考,每個人在世界有其專屬的速度,沒有必要妄加論斷。

「我感覺像是身處於永恆的週日。」約瑟夫・馮・艾興多夫如此說道。對步行者而言,明天永遠是另一天,而今天是珍貴的機會。盧梭也不斷複述:「我喜歡自在行走,並在我高興時停歇。移動的人生是我需要的。天公作美時,不慌不忙地在風景秀麗之地徒步行走,以愉快的目的來為我的行程畫上句點。所有的生活方式之中,這項最深得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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