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身体不适请假回家办公猝死,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法院判了

  发布时间:2024-05-17 17:56:15   作者:玩站小弟   我要评论
导读 由于疫情原因,很多人都处于着失业的困境。没有了收入,生活的压力自然会大大增加!这些都是一些客观现象,非一个人或者两个人的力量能够改... 。
导读 由于疫情原因,员工予认院判很多人都处于着失业的身体伤法困境。没有了收入,不适办生活的请假压力自然会大大增加!这些都是猝死一些客观现象,非一个人或者两个人的人社力量能够改...

由于疫情原因,很多人都处于着失业的定工困境。没有了收入,员工予认院判生活的身体伤法压力自然会大大增加!这些都是不适办一些客观现象,非一个人或者两个人的请假力量能够改变的!不过好在,猝死现在全国的人社疫情已经慢慢减弱了,很多人也都恢复了正常上班的定工节奏!但是员工予认院判很多人不知道的是,疫情影响的不仅仅是个人的生活和工作状况,整个市场大环境也都受到了严重影响!

由于疫情反反复复,很多公司都要求员工线上办公,或者是居家办公。这样既不耽误工作,又不会出现安全问题!居家办公已经慢慢成为了不少人的生活常态!居家办公当然有很多好处,很多员工也都喜欢居家办公。除此之外,居家办公还会给一些人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比如工伤问题。

工伤问题,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并不算少见。按照传统的工伤定义,只有在工作场所,在工作的过程中受伤了,这种情况才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如果按照这个定义来说,居家办公室如果受伤了,那么肯定就不会被认定工伤了!真的是这样吗?如果是这样的话,对这些下班了还在家工作的人,是不是有点不太公平?

近日,网上就曝光了一个类似的案例!员工身体不适请假回家办公猝死,人社局以在家为由不予认定工伤。看到这个标题,很多人都莫名地心痛!很多网友都为这名员工感到不值。这位员工这一生为了工作而丢了性命,他这么努力地工作,到头来又得到了什么呢?为了工作而赔上自己的性命,真的值吗?还有最让人痛心的是,这个员工为了工作而丢掉了性命,而人社局却不给认定为工伤?还有比这更悲哀的事情吗?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下面来看看具体的情况!据了解,事情发生在福建省鼓楼区。有一名男子叫黄某。他在一家公司上班。事发当天,黄某正在公司工作,突然感到身体有些不舒服。无奈之下,黄某只能向领导请假。为了让领导能够顺利答应自己的请假要求,男子在交接完工作后,表示可以回到家后继续完成未完成的工作!但是让人没有想到的是,黄某回到家后,当天晚上就出现了气喘吁吁的症状。最后,黄某因喘不上气而被送进医院。令人遗憾的是,黄某因抢救无效,最后死亡!

黄某死亡后,家人都非常伤心。家长想起来黄某在发病前,曾经在家工作。通过家里的监控,大家可以看到,在黄某病发时他手里还拿着纸质的材料!这说明他当时的确是在工作!而且,在黄某离开公司时,也有人看到他是拿着纸质资料离开的!这也与家里的监控画面正好相对应!因此,黄某家人认为黄某的情况应该被认定为工伤!

但是这件事情被上报到人社局后,人社局则认为,黄某是在家的时候发病的,并非是在工作岗位上发病,所以不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故不予认定工伤!对于这种结果,黄某家人并不同意。于是,黄某家人便将此事告上了法院!当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黄某的情况应被认定为工伤。对于法院的判决结果,当地人社局不服气,便发起上诉。

福建福州中院对此案进行了详细调查。福建中院认为,员工居家办公的主要内涵是办公,而非居家,即劳动者首先是在工作,其次才是居家。在工作状态下,家是员工履行工作职责的场所,而非员工下班回家休息的场所。因此,黄某这种情况应该被认定为在工作期间发病!而此时的家,也成了黄某的工作场所。所以综合分析,黄某的这种情况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因此,福建福州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人社局的上诉,维持原判。

对于法院的这种判决结果,很多网友表示非常合理合法!目前,由于大环境的影响,居家办公的人已经屡见不鲜。如果还按照传统的工伤定义,显然已经不符合当下的社会现状。如果说居家办公,不属于在工作场所办公,那么对这部分人显然非常不公平!这些人加了班却得不到认可,这会让大多数人都寒心的啊!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以后大家都拒绝居家办公了,那么受影响的是谁呢?还不是那些公司或者企业?在此,也希望那些公司或者企业,也要为员工们考虑一下。只有设身处地的为员工着想,才会留住更多的员工!#员工身体不适回家办公猝死被认定工伤##奇案大侦探第一季##社会与法制##社会百态##普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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