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華七彩藝苑殺人事件(上):四散的塑膠模特兒肢體之下,隱藏著真正的屍體

  发布时间:2024-05-15 17:22:44   作者:玩站小弟   我要评论
文:路那塑膠模特兒中的真人屍塊1967年8月6日下午,萬華區的警二分局裡,出現了一個氣喘吁吁的男子。這個名叫江金根的男子,告訴值班員警一個令人難以置信的故事——他在昨天下午被迫替人埋了兩具屍體。兩具屍 。

文:路那

塑膠模特兒中的萬華真人屍塊

1967年8月6日下午,萬華區的彩藝藏著警二分局裡,出現了一個氣喘吁吁的苑殺男子。這個名叫江金根的人事男子,告訴值班員警一個令人難以置信的散的塑膠故事——他在昨天下午被迫替人埋了兩具屍體。

兩具屍體分別是模特誰呢?一男一女,男的兒肢是七彩藝苑的學徒陳國房,女的體之體是七彩藝苑的老闆娘王許絹。兇手不是下隱別人,正是真正七彩藝苑的老闆王文敏。大熱天裡聽見這荒謬絕倫的萬華故事,警方不怎麼買帳。彩藝藏著

首先,苑殺當時的人事西門町熱鬧非凡,堪稱台北市一級鬧區。散的塑膠在鬧區殺人埋屍這件事已經有點匪夷所思,還連著兩個人?其次,共犯不但沒有掩飾犯行,還連滾帶爬地前來報案?前所未聞。然而,秉持著專業態度(或者只是下午太閒)的警方,依然盡責的前往江金根指陳埋屍的地方:位於康定路51號的七彩藝苑。

圍著江金根指天發誓「就是這裡」的地下室地板,二分局分局長鄭文杰、刑警隊的王棟副隊長和幾個技術人員研究了半天,在平整乾淨的水泥地板上,實在看不出所謂的「案發現場」。然而,江金根的供詞裡,不容忽視的細節實在太多,對於警方來說還是有建立一定的可信度。

儘管現場除了四落的模特兒肢體看起來稍嫌凌亂怪異之外,並無絲毫可疑,但警方還是搜索了整間七彩藝苑。結果在店裡發現了濕泥土、水泥、細沙、石灰等整地用物品,證明了江金根的話或許不是空穴來風。找到物證後,警方雇了工人開挖地下室的地板,工人很快就發現樓地板的鋼筋被鋸斷。再往下挖到約20公分深時,發現了一隻棉質手套。

現場的氣氛越來愈緊張了。此時,原本的天方夜譚已經成了下一秒就要破土而出的恐怖故事。挖到50公分深的時候,在場的眾人看到了頭髮。但在看到之前,屍臭味和藥水味已經飄散在整間屋子裡。

光是憑那個味道,也可以肯定洞裡埋的不是王文敏親手製作的模特兒,而是貨真價實的人體。確認屍體存在後,警方暫停了挖掘,等檢察官陸耀祥、法醫高坤玉和書記龔月香到場後,才將屍首由洞中起出。

醋勁大發殺妻?兇嫌帶女友逃亡

這兩具屍體被埋在兩尺多深的地底,頭腳相互倒置,女上男下地疊在一起。女屍的頭部有擊打的痕跡,而男屍的臉部與身體浮腫瘀血,脖子有繩索勒痕,顯是遭到勒斃。據法醫的檢驗,死亡日期約為兩日之前。

他們為何被殺?從女性死者王許絹的頭髮被剪短的此點來看,研判和感情糾紛托不了關係。實際上訪查的結果,陳國房的父母也證稱兒子曾經和他們說過,老闆王文敏懷疑他和老闆娘有不正常的關係,還曾要他當面對質。陳國房和父母說了這事,父母要他別再去台北了,陳國房卻說他問心無愧,且若無故缺勤,怕老闆懷疑,反而找人來家裡鬧場。

「清者自清」本是值得稱許的一件事,如果沒有遇到神經病的話。記者也訪問到了死者的小姑。小姑告訴記者,死者王許絹在幾年前,一家人還住在台中時,趁著王文敏教召的時候,和鄰居商人有了不正當的關係。或許因為這樣,所以哥哥才會醋勁大發。

王家小姑沒有說的是,她哥哥王文敏自己本身其實也花心非常。警方在清查他的人際關係時,一度懷疑他是前往台中投靠旅館女服務生春子或另一個女友「明珠」。卻沒想到,王文敏卻是帶了廠商老婆、他的青梅竹馬劉網一起逃亡。

警方原本以為,劉網和王文敏是透過劉網丈夫楊甘泉的假髮生意認識的。因為從事模特兒製作的「七彩藝苑」,時常需要以假髮來裝飾模特兒。然而日後卻發現,劉網和王文敏根本是青梅竹馬,打小熟識。有些時候,調查員真的不太懂這些自己在外面偷腥的人,到底是哪裡來的臉面去質問伴侶通姦,還質疑得這麼理直氣壯。

shutterstock_2128685564Photo Credit: shutterstock.com/達志影像

充滿疑點的共犯證詞

台灣是個四面環海的小島。1967年是個戒嚴的年代。這兩項條件加起來,差不多等同於插翅難飛——警方是這樣想的。因此,捉拿王文敏,對他們來說不過是時間的問題。

眼下,除了王文敏外,還有另一個難題要解決,就是報案人江金根的涉案程度——他是如自己所說的,受王文敏的脅迫所以協助;是說好的共犯,但因為報酬拿不到而翻臉無情,或者根本一開始就是共同正犯呢?謎團圍繞在這個神秘的報案人身上。

根據江金根的說法,王文敏是在6日的凌晨3點以後,告訴他已將王許絹和陳國房殺死,屍體就放在床下。王文敏鎖起了鐵製大門,江金根心懷恐懼又無法離開,只好硬著頭皮,幫忙把屍體搬到地下室,丟入王文敏預先挖好的洞內再封口。

埋屍的工作到了天亮才結束,接著他們到街上買了水泥、香蕉水(讓水泥快乾用)。江金根趁著王文敏拌水泥的時間,回到廣州街88號的家裡,接著又跑到位在西昌街的哥哥家。江金根聲稱他當時極度害怕,只向哥哥說了要報案,什麼都還來不及講,就看到王文敏已經追到哥哥家來了,遂從後門溜去警局報案。

這個供詞看似合情合理,警方也確實找到了屍首,然而細究之下,卻仍有不少疑點。比如,江金根係以打鐵為業,身材壯碩。兩相比較起來,是王文敏的身材較為瘦小。王文敏有可能以武力脅迫江金根就範嗎?再來,埋屍一事,挖洞是裡面較費力的工作,王文敏為何獨立完成後,要找毫不相干的江金根來見證他的罪刑?

警方重新訊問,直攻上述疑點,於是江金根推翻了他之前的供辭。他說,他之所以答應協助王文敏埋屍,是因為兩人有姻親關係——王文敏的妹妹,是江金根的嫂嫂。加上王承諾要給他一筆錢,因此鬼迷了心竅。江金根說,他是為了錢而參加這起犯罪行為,但很快就良心發現,所以立刻向警方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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