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乃亮参股公司偷逃税被罚!此前其工作室曾辟谣“阴阳合同”

  发布时间:2024-05-19 03:23:45   作者:玩站小弟   我要评论
近日,杭州万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被杭州市税务局合计罚款约17.26万元。具体事由为,该公司通过法定代表人个人支付宝、银行卡分别取得收入2297443.20元含税)、2226340 。

  近日,阴阳合同杭州万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被杭州市税务局合计罚款约17.26万元。贾乃

  具体事由为,亮参该公司通过法定代表人个人支付宝、司偷银行卡分别取得收入2297443.20元(含税)、逃税2226340.65元(含税),被罚未入账,此前未按规定申报纳税;通过单位支付宝取得收入374847.29元(含税)未入账,其工未按规定申报纳税;部分收入未足额申报增值税;账外发放工资641902.34元,作室曾辟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非真实业务列支报销费用275101.67元。阴阳合同

  企查查APP显示,贾乃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亮参实缴资本75万元人民币,司偷贾乃亮全资持股的逃税南京亮闪天下影视文化工作室认缴出资10万元,占股4%。被罚

  此前,今年4月,有网友爆料贾乃亮直播带货中签阴阳合同,涉嫌偷税漏税,该消息迅速冲上微博热搜,并受到广泛关注。

  对此,贾乃亮工作室官方随即发布声明予以驳斥:有关贾乃亮“隐匿2.6亿佣金”“签署阴阳合同”“偷税漏税”等言论均严重背离事实,属于恶意捏造的谣言。相关网络用户发布并传播上述不实言论的行为,已涉嫌侵权。

  事实上,近年来,范冰冰、郑爽、薇娅、邓伦等明星网红偷逃税的新闻屡上热搜,而且偷逃税数额及罚款数额巨大,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对此,《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联席合伙人田小皖律师认为,近期,税务机关加强了对于影视文娱行业的税务征管力度,先后查处了不少影视明星、网红带货主播等涉税的违法案件,同时各地税务机关也纷纷发文督促影视艺人自查并合规整改,可见征管的态势是持续从严的。

  田小皖表示,在这样的背景下,影视艺人更加应该加强自律管理,按照要求就工作室建账管理,合规记账而不是通过各种支付平台去隐匿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私户收款隐匿收入的做法会涉及偷税的法律风险,同时也会给个人的声誉和职业生涯带来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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