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安:「misogyny」是否不該翻譯成「厭女」?

  发布时间:2024-05-19 05:03:50   作者:玩站小弟   我要评论
文:朱家安照哲學家曼恩Kate Manne)的說法,厭女並不是厭惡女性,而是「管秩序」維護父權。有些人認為,就算曼恩指出了值得注意的社會現象,並且值得一個詞彙去描述,這個詞彙也不該是「厭女」,因為「厭 。

文:朱家安

照哲學家曼恩(Kate Manne)的否翻譯說法,厭女並不是不該厭惡女性,而是成厭「管秩序」維護父權。有些人認為,否翻譯就算曼恩指出了值得注意的不該社會現象,並且值得一個詞彙去描述,成厭這個詞彙也不該是否翻譯「厭女」,因為「厭女」會引誘人往「厭惡女性」去理解,不該過於誤導。成厭這些人因此主張倡議者應該改變策略,否翻譯使用比「厭女」更有效的不該詞彙。對於詞彙該不該換掉,成厭我並沒定見,否翻譯以下分享一些想法。不該

中西比較的成厭思考

「厭女」確實引誘人理解成「厭惡女性」,但「misogyny」沒有比較好。這個希臘詞的意思就是「厭惡女性」,過去一百年才逐漸延伸出現在女性主義者的用法。然而即使是現在,不管在劍橋、韋氏或其他常見的英文辭典,「misogyny」這個字第一行的釋義照樣都會出現「hate」、「hatred」」等代表憎恨的詞。我不是在說「既然英文使用者有能耐使用誤導性的詞彙,那我們中文使用者也可以」,但至少現在我們可以理解為什麼「misogyny」當初會翻譯成「厭女」。

父子騎驢的疑慮

「既然『厭女』這麼誤導,幹嘛不換掉呢?」

很合理,但我認為在各種情況下,當旁觀者發現自己有衝動想問「你幹嘛不怎樣怎樣做呢?」,都應該再多想五分鐘。因為就算旁觀者清,你也不太可能站在旁邊看個十分鐘,就得出當事人還沒想過的好點子。

若你不是當事人,沒有經歷過當事人的各種嘗試和失敗,你的點子可能別人早就嘗試過並且放棄了,或者基於其他原因窒礙難行。父子騎驢路人意見最多,並不是因為路人有真知灼見,而是因為路人不知道哪些點子不需要提。

當旁觀者和倡議者的處境差很多,這些考量尤其重要。照我的經驗,若有某個「女性主義者在倡議上應該如何如何,較為明智」的建議,並且此建議大致上只有男性支持,或者只受到男人熱烈討論,那這個建議往往要嘛是重新發明輪子,要嘛搞錯了一些事。

(「那我該怎麼判斷哪些事情根本不用說?」若你非常在意,或許可以參考這篇討論「如何避免說教」的文章。)

責任分配的問題

若你認為「厭女」不是好翻譯,你有可能是對的,但也可能同時造成你不想要的效果,想像:

善意的旁觀者:我覺得「厭女」這翻譯不是很好,容易讓人誤解。
母豬教徒:是不是,女拳就沒有要好好說話,真的不能怪我們啦 。

在這類涉及歧視和邊緣化的議題裡,倡議者本來就比較容易被認知剝削(epistemic exploitation),也就是被別人以「你是倡議者你有義務要好好說明」的態度耗盡心力。

因此,就算「厭女」真的容易誤導,所以不是夠好的翻譯詞彙,提出建議的人也有理由避免自己強化了不公平的責任分配,把一些人無知和拒絕溝通的問題形塑成另一些人使用了不明智的倡議策略的問題。

概念普及的前例

現在「厭女」還遠不是通用詞彙,許多人根本不使用,許多人明顯的誤用,許多人的使用屬於合理範圍,但彼此對於明確來說該如何用並無共識。或許有一些案例能協助我們判斷「厭女」在將來是否可望更普及,並且在使用上更有共識。例如「歧視」。

在我看來「歧視」一詞的處境跟「厭女」相當類似。許多人誤以為厭女是厭惡女性,就像過去許多人認為歧視伴隨著有意圖的鄙視和看不起人。十幾年來經過大家的努力,社會大眾已經逐漸能接受「歧視」往往出於意識之外的刻板印象,因此是無知而不是故意(而且這也使得「微歧視」成為一個多餘的詞彙)。或許這代表我們也可以期待在未來大家逐漸掌握「厭女」較合理的用法。

替代方案的考量

我自己相信「厭女」有機會在不改變翻譯的情況下逐漸普及,就像我相信過去幾年來以比較合理的方式使用「歧視」的人越來越多。然而我也可以理解有些人覺得「厭女」會引誘人以字面理解,因此在倡議和討論上不好用。如果要用其他詞彙取代「厭女」或者並行使用,有哪些可能選項?

有些人會建議維基百科目前使用的「女性貶抑」,但我自己比較保留。如果「厭女」會引誘人去錯誤的認為厭女必須厭惡女性,「女性貶抑」也會引誘人去錯誤的認為厭女必須貶抑女性,但這兩個條件都不是厭女所必須。當長輩善意提醒「女生不要讀太高,以免難找對象」,長輩並沒有厭惡女性,也沒有貶抑女性,但這依然是厭女行為,因為它給追求受教育的女性帶來壓力,促使他們重回父權軌道。以詞彙選擇來說,在我看來「女性貶抑」的劣勢跟「厭女」差不多,但缺乏「厭女」的優勢:對應原文「misogyny」。

雖然我不認為「厭女」非得換成其他詞彙不可,但若一定要換,或者並行使用,我自己偏愛的詞彙是「父權糾察」。我認為這個詞有幾個好處:

  1. 符合前述哲學家曼恩對厭女的理解:厭女是父權社會的執法機構,用來給不符父權期待的女人好看。如果你喜歡曼恩式的理解,我認為「父權糾察」這個詞字面的意思足夠接近,更好推廣曼恩的想法。
  2. 在各種詞性都容易理解:「拒絕父權糾察隊啦!」、「女人真的很衰,化不化妝都會被父權糾察」、「你的建議雖然是一番好意,但會有父權糾察的效果」
  3. 符合曼恩的洞見:容易用來強調效果而不是意圖,可參考上面最後一個例子。

活用語言的建議

最後我想提醒大家一件事。當你需要糾正某個厭女行為,但又覺得「厭女」這詞彙在當下情況不夠好用,這時候你不見得需要糾結該把這概念改成什麼,因為你可以跳過這個概念改用其他說法。就像我們需要糾正歧視言論時,可以跳過「歧視言論」這概念,視情況直接指出不妥之處:

咪咪:雖然小喬的計畫沒過,但原住民都很樂天應該沒問題吧?
羅利:用刻板印象推斷不準吧,而且人家可能會困擾哦!

同樣的道理,我們要糾正厭女言論或行動時,也可以直接跳過「厭女」這概念:

大馬:小喬上台報告還是應該穿裙子,比較可愛。
烏烏:他穿什麼干你什麼事,你父權糾察隊嗎?

我如此建議,並不是要你放棄使用「歧視言論」和「厭女」,而是說:

  1. 並不是每次面對歧視言論和厭女,你都需要提供對方一堂完整的「歧視言論課程」或「厭女課程」。
  2. 就像沒人喜歡被指責歧視,一般人大概也不會喜歡被說厭女。確實,歧視者的歧視和厭女者的厭女都值得直接指出來,若他們因此生氣或心靈受傷,並不是你的問題。但畢竟要如何說話操之在你,若你認為使用某些詞彙會降低說明力,並讓別人產生你不想要的抗拒,那你當然可以選擇你認為好用的其他說法。
  3. 你看,「父權糾察」真的很好用。

本文經Redmoo閱讀最前線授權刊登,原文發表於此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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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朱家安:「厭女」就是討厭女性,對嗎?其實並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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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翁世航
核稿編輯:潘柏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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