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黃耀明集會中演唱,與區諾軒同被起訴違反《選舉條例》

  发布时间:2024-05-16 22:48:39   作者:玩站小弟   我要评论
香港歌手黃耀明及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被廉政公署廉署)起訴,指他們涉及在2018年立法會補選中,向他人提供娛樂以誘使他人投票予該候選人,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黃耀明近年常在香港社運場合露面, 。

香港歌手黃耀明及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被廉政公署(廉署)起訴,歌手指他們涉及在2018年立法會補選中,黃耀會中向他人提供娛樂以誘使他人投票予該候選人,明集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演唱與區

黃耀明近年常在香港社運場合露面,諾軒今次是同被條例首次被當局落案起訴罪行。黃耀明自2012年起「反國教」運動中多次作政治表態,起訴但他涉足政治絕非只是違反近年之事。1989年中國發生天安門事件,選舉之後黃耀明的歌手「達明一派」演唱的〈天問〉,就已極具政治含意。黃耀會中

廉政公署新聞稿指「接獲投訴」而展開調查,明集控罪指區諾軒及黃耀明涉嫌於2018年3月3日,演唱與區在2018年的諾軒立法會補選香港島地方選區中作出舞弊行為,涉及為另一人提供娛樂以誘使對方在該選舉中投票予區諾軒,同被條例而有關娛樂為歌唱表演。

廉署指區諾軒2018年2月底起在其社交平台專頁發文,宣佈於同年3月3日傍晚在中環愛丁堡廣場舉辦集會,而集會前數小時區諾軒的另一則貼文指黃耀明將於集會上表演。

廉署指黃耀明在台上演唱了兩首歌,並呼籲集會人士於投票給區諾軒。

廉署指區諾軒隔日在社交平台上傳了黃耀明出席集會及其作出呼籲投票的影片,並將其申報為選舉廣告。

翻查資料,補選於該年3月11日舉行,港島區共有4人參選,包括陳家珮、伍迪希、任亮憲及區諾軒,最後區諾軒勝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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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諾軒(右)2018年代表民主陣營勝出補選。

廉署指區諾軒(34歲)及黃耀明(59歲)同被控一項在選舉中向他人提供娛樂的舞弊行為,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2(1)(a)條。兩人將於本星期四(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表示,《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2條訂明,任何人為另一人提供食物、飲料或娛樂,或償付用於提供該等食物、飲料或娛樂的全部或部分費用,以誘使該另一人或第三者,在選舉中投票或不投票予某候選人或某些候選人,即屬舞弊行為。

消息指,黃耀明今早被捕後,現已獲保釋。而區諾軒則因「民主派初選案」自今年三月起一直還押。

香港歌手黃耀明近年積極參與社運,包括2012年的「反國教」及2014年的傘運,亦有份與何韻詩演唱《撐起雨傘》。2019年反修例運動爆發,黃耀明也多次出席示威。

sipaphotosnine563815Photo Credit: Newscom/ 達志影像
黃耀明(左)近年經常與何韻詩(右)一同出席社運活動。

廉署一周內兩度出手

而上周,前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與臨床心理學家、「良心理政」召集人葉劍青及石守正,涉在2016年立法會選舉前在報章刊登有關「雷動計劃」的廣告,涉款逾25萬港元,招致選舉開支,因而被控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案件日前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三人被控於2016年8月8日至9月2日非身為任何候選人或其選舉開支代理人,於2016年立法選舉作出非法行為,即透過雞蛋同盟有限公司招致選舉開支,包括在《蘋果日報》、《明報》刊登廣告,涉款逾25萬港元。

責任編輯:Alvin
核稿編輯:Al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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