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提堂,鄒幸彤被拒保釋:控罪荒謬

  发布时间:2024-05-16 08:24:29   作者:玩站小弟   我要评论
支聯會及組織內3人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提堂,案中李卓人及何俊仁因其他案件正在服刑,而鄒幸彤則申請保釋被拒,她又在法庭書記讀出控罪、詢問是否明白時表示「明白呢個係一個荒謬控罪」。控方 。

支聯會及組織內3人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提堂,支聯鄒幸罪荒案中李卓人及何俊仁因其他案件正在服刑,會煽而鄒幸彤則申請保釋被拒,動顛她又在法庭書記讀出控罪、覆國詢問是家政拒保否明白時表示「明白呢個係一個荒謬控罪」。

控方由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權案署理高級檢控官吳加悅代表。提堂彤被根據控方,釋控被告「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活動聯合會」、支聯鄒幸罪荒李卓人(64歲,會煽工會幹事)、動顛何俊仁(69歲,覆國律師)及鄒幸彤(36歲,家政拒保律師),權案被控一項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提堂彤被指他們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央政權機關。

鄒幸彤於庭上自行就保釋申請陳詞,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拒絕她的申請,認為她一旦獲保釋會繼續作出危害國安行為。羅官又指案件仍在調查、引用控方指影響審訊,以及考慮法庭專業性,指陳詞牽涉很多理念,「法庭程序不應被用作(發表)宣言,亦會影響司法利益」,拒絕豁免《刑事程序條例》第9P條對傳媒報道保釋程序的限制。

鄒幸彤在保釋被拒之前,在Facebook發文,指早預計會被「報復」,只是「沒想到他們真的那麼氣急敗壞」。她指之前支聯會拒交「外國化理人」資料「打亂了他們(國安)的部署」,又指「這小小的反抗,能多少保護到我們的同伴們,或至少給他們多一些時間,那我覺得,值了。」她又說:「只要我們仍有鬥志,就未為輸。香港人,別認命。」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至10月28日再訊,法官批准。

另外,支聯會今日有關《國安法》的案件仍然未完,就支聯會拒交「外國代理人」資料一案,控方今早亦讀出控罪,被告5人依次為鄒幸彤(36歲,律師)、鄧岳君(53歲,無業)、梁錦威(36歲,葵青區議員)、陳多偉(57歲,貨車司機)及徐漢光(72歲,退休人士),被控一項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

控罪指5人於2021年9月8日,作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活動聯合會」在香港的幹事或在香港管理或協助管理該組織的人士,並已獲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附表5第3(1)(b)條送達通知,而沒有遵從該通知的規定。

裁判官聽畢控辯雙方陳詞,認為沒有充足理由,相信5人不會繼續實行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拒絕他們保釋。而控辯雙方最終同意案件押至10月21日審前覆核。

(以下內容發表於2021年9月9日晚上11時50分)

支聯會及組織內3人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鄒幸彤:就來場光明正大的辯論吧

香港警方國安處人員今(9)日先後到支聯會(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設立的六四紀念館及支聯會貨倉搜證。支聯會今晚在Facebook發文表示,律政司正式起訴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及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1RTXBIZ8P何俊仁、李卓人、鄒幸彤(左起)|PhotoCredit:Reuters/達志影像

昨(8)日因「沒有遵從《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而被捕的鄒幸彤,其Facebook今晚則引述她透過律師對外界表示,指聽到「煽動顛覆」這四個字,反而有「鬆一口氣的感覺」:「如塵埃落定,就來場光明正大的辯論吧。到底屠城責任該不該追究,一黨專政該不該結束,而不是糾纏於『外國代理人』這類指控。直接面對這些人民自發的訴求吧,然後看看道理在哪一邊。有六四的英靈在,豈敢退讓?辯論,正要開始。」

另外,鄒幸彤、梁錦威、徐漢光、鄧岳君及陳多偉5名支聯會常委,同時被指沒有在限期前,提供國安處要求的資料。

連同李卓人及何俊仁,7人將於明日(10日)早上9時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二庭提堂。

警察國安處上月底引用《港區國安法》,指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要求提交指定資料,支聯會表明拒絕,並向警方發信強調不是「外國代理人」。昨日鄒幸彤、梁錦威、鄧岳君、陳多偉等人陸續被捕,而徐漢光則傳出消息今早被捕。

責任編輯:Alvin
核稿編輯:Al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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