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上的像瘋子,看戲的是傻子:公投辯論娛樂化,淪為收割媒體聲量的競技場

  发布时间:2024-05-17 16:05:52   作者:玩站小弟   我要评论
最近公投議題火熱,但是您知道世界上首次正式的電視政策辯論是什麼時候嗎?歷史公認為1960年的美國總統大選,由時任美國副總統的尼克森Richard Milhous Nixon)對戰甘迺迪John Fit 。

最近公投議題火熱,台上投辯但是像的競您知道世界上首次正式的電視政策辯論是什麼時候嗎?歷史公認為1960年的美國總統大選,由時任美國副總統的傻公收割聲量尼克森(Richard Milhous Nixon)對戰甘迺迪(John Fitzgerald Kennedy),辯論最後由甘迺迪取得上風,論娛樂化淪為並進一步逆轉了選舉形勢,媒體當選美國第35任總統。技場

不過要追溯辯論的台上投辯話,那就不能不提到美國先賢林肯(Abraham Lincoln)對戰道格拉斯(Stephan Arnold Douglas)的像的競歷史,當時辯論是傻公收割聲量一種富有教育意義的倡議活動。

電視辯論改變了全世界的論娛樂化淪為政治樣貌

1960年美國CBS芝加哥的地方電視台,展開美國有史以來第一總統辯論,媒體經過三大美國電視網聯播,技場吸引了6600萬觀眾收看,台上投辯最終年輕的像的競甘迺迪以健康的形象,成功地扭轉劣勢,傻公收割聲量將略顯老態、服裝灰暗的副總統尼克森擊敗。

此後,電視辯論成為美國總統候選人心中的心魔。直到1976年才又恢復電視辯論,並且在1987年成立了民間非營利性、公正的總統大選辯論委員(CPD),專責辦理每四年一次的總統選舉辯論。

不過要單就「辯論」的歷史而言,文獻記載最早且著名辯論場出現在1858年,由著名的林肯(Abraham Lincoln)對戰道格拉斯(Stephan Arnold Douglas),兩人於美國伊利諾州(State of Illinois)交鋒,雙方以一小時論述、半小時答辯的方式進行。

根據著名的社會學者波茲曼(Neil Postman)研究指出1858年那場辯論遠遠不及兩人習慣的辯論時長。據文獻顯示,1854年開頭論述時間是以三個小時為基準,並再由對方答辯一小時,這也意味整場辯論會將長達八小時。

由於辯論開場都由下午進行,當第一位辯論者結束且對戰方亦答辯完後,會請民眾先回家吃個晚餐、散個步,再回來現場聽另一方的政策論述。波茲曼在書中寫道:「那群聽眾認為參與這種事情是重要的政治教育,覺得聽演講是社會生活不可或缺的部分」。

既然當時聽眾認為辯論是政治教育,也代表無論是哪一個議題的正、反雙方,所能表述出來的話,都有某一種實質的意義、價值觀甚至是信念。

波茲曼強調1854年當時的道格拉斯向林肯精闢地提出了七點質疑,問題涉及法律判決、民主黨人對時政不滿、廢黑奴政綱還有林肯發表的「分裂之家」(The House Divided Speech)演說;而林肯則以反諷、悖論以及精妙地隱喻,揭發對手矛盾的論據。

如果有人會認為當時的氣氛一定非常枯燥,那就大錯特錯了。當時的辯論是在類似「狂歡節」的氣氛中進行,現場甚至還有樂隊演奏(當然論述時會停下)、攤販、兒童嬉戲甚至還有烈酒可買。

最重要的是,在如此氣氛下所誕生的思想,並非一昧地挖苦、攻擊反方,而是奠定了美國後世對於民主的基礎。波茲曼對此描述:「這些人(包含聽眾)是美國版的啟蒙運動世代孫兒、孫女,」他進一步說,他們是富蘭克林、傑弗遜和潘恩這群創建現代美國先輩,同時也是美國文學極為興盛時期。

不過,這樣的情況卻在電視被發明後發生了變化。

公投辯論娛樂化,成為收割媒體聲量的競技場

電視媒體內容始終都有新鮮的東西可以觀賞,多元的題材供觀眾選擇,內容多半滿足了情感上的需求,除了畫面光彩奪目外,連廣告的音樂也極振奮人心,換句話說影像全心全意為觀眾提供娛樂。

波茲曼直白地描述:「它(電視)目的不在教育、反省或淨化人心,反時是娛樂用途」。當然並不是說,電視所有的內容都毫無參考價值,而是這些夠獵奇、吸睛的內容,排擠了真正有意義的內容。

或許有人會產生疑問?電視早就已經被年輕人視為上一代的媒體產物,甚至連臉書(Facebook)都顯得有點落伍了,為什麼還要討論呢。政治大學新聞系教授馮建三曾對此解釋,這個現象,已從電視延伸到了社群媒體上,隨智慧型手機普及,觀眾觀看的時間反而越來越長,這種「娛樂化效應」,相較於過去涉及更廣泛、影響力更劇烈。

自從影像問世以來,理性的辯論受到了極大的限制。以這次台灣「2021年中華民國全國性公民投票」而言,個人曝光、政黨攻訐以及政治目的充斥著辯論會現場,為了緊抓著媒體目光、可以上演各種戲碼。

在本次的公投案中,除了少部分的專業人士能就其立場、價值進行有系統的論述外,更多的是以各種道具、姿勢還有各種經典台詞博取媒體版面:拿手板擷取反方過去的言行大肆嘲諷;有些則是拿告訴狀進行恐嚇;甚至還有花了一大半時間唱歌。

台上辯論的是瘋子,看戲則為傻子。公共政策的辯論,淪為爭奇鬥豔的競技場,各大媒體紛找出夠瘋、具話題的場次大書特書,導致需要被討論的議題遭排擠淪為配角,社群上充斥著二元極端的謾罵。

「電視新聞、反交流、精神分裂(思覺失調)、歌舞雜耍⋯⋯民眾已經對漫無條理見怪不怪,娛樂得麻木不仁⋯⋯」馮建三於2003年精準地引述波茲曼的話,指涉台灣的當時情況,十多年過去,情況未見改善,反而日益惡化。

每一項公投議題,牽涉一個國家的價值、龐大財政甚至關乎下一代命運的走向,而每項議題涵蓋極廣、涉及知識層面至深,若以這樣的角度端視,公投辯論應具有某種倡導、呼籲的意義;如今此些議題卻成為特定人士坐擁龐大的媒體資源,進行說學逗唱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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