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蚊型腳踏車」案:駕駛沈可婷等了六年獲判無罪,法官宣告她自由

  发布时间:2024-05-14 09:24:48   作者:玩站小弟   我要评论
據《馬新社》及《Free Malaysia Today》11日報導,「蚊型腳踏車案basikal lajak case)」駕駛沈可婷在上訴法院推翻有罪判決後獲釋,由三名法官組成的上訴小組一致同意撤銷2 。

據《馬新社》及《Free Malaysia Today》11日報導,馬來「蚊型腳踏車案(basikal lajak case)」駕駛沈可婷在上訴法院推翻有罪判決後獲釋,西亞由三名法官組成的蚊型上訴小組一致同意撤銷2022年馬來西亞高等法院對沈可婷的定罪以及判處六年監禁的決定,因該指控存有所瑕疵。腳踏駕駛

檢察官稱,車案馬來西亞華裔女子沈可婷在2017年2月18日凌晨「魯莽」或「危險」駕駛,年獲直接導致新山市8名騎著蚊型自行車(改裝腳踏車)的判無8名馬來少年死亡。

「《刑事訴訟法》第 163 條規定,罪法檢察官提出的官宣告自每項指控都必須具體,並且只能說明一項罪行。馬來就沈可婷而言,西亞她同時被指控『魯莽』或『危險』駕駛,蚊型我們不同意檢方對於沈可婷的腳踏駕駛雙重指控。」三名法官之一Hadhariah Syed Ismail表示。車案

柔佛州新山地方法院首次針對此案的年獲訴訟程序中,檢察官宣稱沈可婷的「魯莽」駕駛為導致意外的最大主因,在該次判決中,法官認為沈可婷並未違反交通規則,因此於2019年10月28日以表面罪名不成立並無罪釋放。控方上訴後,檢察官則以「危險」駕駛作為起訴沈可婷的主要事由,但地方法院在2021年10月10日以證據不足為由,再次宣判沈可婷無罪。

直到控方再次上訴,柔佛州新山高等法庭於2022年4月13日判定沈可婷魯莽或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判沈可婷入獄6年、罰款6000令吉(約新台幣41296元),沈可婷提出上訴。此次判決引起當時馬來西亞社會的關注以及華裔社群的不滿,部分馬來西亞華裔社群認為,沈可婷被改判有罪是因她的華裔身分。種族議題向來是馬來西亞社會最敏感的神經,但也有部分馬來人認為除了沈可婷,青少年的父母也須負起這次意外的責任。

「在判決的基礎上,高等法院法官只說沈可婷『根據指控』被判有罪,但沒有提及是『魯莽』駕駛還是『危險』駕駛。」如今,馬來裔法官Hadhariah表示。

她還指出,新山地方法官在2019年和2021年兩次宣判沈可婷無罪時,寫下了一份全面的判決書。三人上訴小組的法官皆同意地方法官針對該案的意見,因為該份判決書從各個方面評估了所有證據,而高等法院只強調沈可婷作為司機的行為,並未考慮到蚊型腳踏車的行為。判決書認為騎蚊型腳踏車的青少年對其他道路使用者已構成危險,意外根本無法避免。

因此,上訴小組認為對高等法院對沈可婷的指控有所缺陷,駁回2022年4月13日的判決,沈可婷無罪獲釋。

「你現在是一個自由的人了。」據報導,法官Hadhariah如此告訴沈可婷。

判決結束後,沈可婷在法庭外首次對媒體發言,講述了她在這6年間因這場意外與官司所承受的痛苦與心情,她向事件中遇難的八名青少年的家人道歉,並一一念出死者的名字,她也承認自己的駕駛導致他人的死亡,但這起車禍意外並非有意的。

「我的生命無時無刻都被那天晚上所發生的不幸事件所困擾,我相信我會把這種感覺帶進墳墓裡。」沈可婷表示。

面對該案件的最終判決,馬來西亞中文社群相關新聞下,許多網友紛紛表示:「恭喜」、「正義必勝」等留言,也有網友表示希望該案件不要再牽涉種族議題,讓沈可婷未來能夠好好的繼續生活。

S__17432592Photo credit:網路截圖
馬來西亞網友針對該案最終判決的反應。

新聞來源:

  • Court of Appeal frees Sam Ke Ting in ‘basikal lajak’ case(Free Malaysia Today)
  • 'Basikal lajak' case:court of appeal frees clerk for reckless driving(馬新社)
  • Driver in Malaysia's fatal 'basikal lajak' case walks free after Court of Appeal overturns guilty verdict(亞洲新聞台)
  • 沈可婷案-撞上蚊型脚车根本无法避免-法官:除非車子能飛(星州網)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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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歐穎慈
核稿編輯:杜晉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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