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不,沒有對不起誰》:「情義難兩全」,你會發現有時你根本沒有選擇餘地

  发布时间:2024-05-19 10:51:35   作者:玩站小弟   我要评论
文:曼紐爾.J.史密斯博士Manuel J. Smith, Ph.D.)自主法則1你有權堅持自己的行為、想法和情感,並對產生的一切後果負責自己的價值要自己決定——這句話看來簡單,聽起來很像常識,然而, 。

文:曼紐爾.J.史密斯博士(Manuel J. Smith,沒有沒 Ph.D.)

自主法則1
你有權堅持自己的行為、想法和情感,起誰情義全會並對產生的難兩一切後果負責

自己的價值要自己決定——這句話看來簡單,聽起來很像常識,發現然而,有時餘地它也是根本一種權利:每個人都可以充分掌控自己的思想、情感和行為。選擇只是沒有沒當我們愈是習慣受人操控,愈沒有自信,起誰情義全會就愈有可能不把它當一回事,難兩而放棄這個權利。發現

為什麼會這樣?究竟是有時餘地為什麼,一句簡單的根本話,實際用起來卻那麼難?其實說穿了,選擇若你行使這項自主權利,沒有沒那麼,你承擔的就是自己的生存責任,這種責任跟別人無關。有些人對他人的行為心存憂懼,認為應該對人們加以控制,在這樣的人眼中,你這種不為所動的自主性會令他們極為不安。對於控制他人無能為力的感覺,源於缺乏自信的態度、觀念和行為所導致的失敗經驗。要是有人不受某種外在行為規範所限,他們就會覺得自己的目標、甚至幸福,都將受制於這個不受約束的人,而任由這個人玩弄於股掌之間。

假如我們因為少了行為準則而感到煩惱,就會武斷地訂下許多規矩,由這些規範帶來安心和安全感。

在公共廁所跟蹲在隔壁的人交談,合不合適呢?要是這樣做,那個人會怎麼想呢?我不知道答案,不過我猜他會覺得我是傻子。站在公共小便池邊,可不可以對身旁那傢伙正在做什麼表現出好奇呢?要是他發覺你正在看他,他會怎麼想?

如果說這些小事都沒有準則,那麼廁所裡的人,為什麼做法都完全一樣呢?一定是以前的人為「上廁所」這件事,創造出一整套武斷的標準,規定「應該」或「不應該」做什麼。儘管這個例子說的是無關緊要的行為模式,但其中包含的道理卻極為典型。

打造自主力的基礎

個人的不安全感,促使我們創造出控制行為的規範,在更重要的事情上尤其如此。什麼才是「恰當」的性愛模式?是標準的傳教士體位嗎?而印度《愛經》中的描述又如何呢?要是那些事情都沒問題,為什麼大家似乎都忌諱談論?還有,怎樣跟你的母親說,讓她不要再煩你的妻子?你太太為什麼不注意對婆婆講話的語氣呢?……

所有這些「恰當」的武斷行為模式都是從何而來?答案只有一個——每個人在生活中,都會以兒時大人教的概念為準創造出一些規則,並套用於他人,侵犯他人的自主權、操控他人,以減輕自己的不安。之所以會有這種不安,是因為自己不知道該做什麼,不曉得如何應對。

為了自我保護,別人會對你進行心理操控,利用「對錯」、「公平」、「道理」和「邏輯」等規則和標準,來控制你那些可能不符合他們需求和好惡的行為。操控者會創造出一種似乎已經公認的外在規範,以便操控你的行為。

是不是所有的外在規範都具有操控性呢?若想借助這些標準和規範,使人際關係變得簡單、輕鬆,會不會反而被別人操控呢?這些問題,無法用簡單的「是」或「不是」回答。現實中,無論進行交流的雙方是什麼關係,這種關係中的所有規範或標準往往都是武斷的。

比如說,你跟合夥人制定了一個方案,規定你處理公司內部的事務,他處理對外事務。然而,並不是只有如此才能把生意做好。或許你們可以共同承擔財務,或雇用一個兼差會計,也能產生同樣效果。又如,丈夫和妻子商議,丈夫上班,妻子在家帶孩子,這往往也是一種武斷安排,因為照顧孩子的責任不一定要交給一個人,可以由夫妻分攤,也可以請保母,或是把孩子送到托兒所等等,採取其中的任何一種模式都不會有問題。

為了更容易理解他人會如何利用外在規範來侵犯你的權利,我簡單地將人際互動關係分為三類:利益交換或正式關係、威權關係和平等關係。這三種類型取決於一開始你和對方的相互關係中,受到規範的制約有多少。

類型一:利益交換關係(正式關係)

在第一類關係中,不管你如何認定,其實已是一種利益交換關係。這種關係大都會反應在法律條文或合約上,如此買賣雙方就能清楚地知道彼此行為的性質。在這種關係中,若一方(通常是賣方)將某種帶有操控性的外在規範帶入,卻未經雙方事先確認,就會妨礙到你「自己做主」的權利。比如對方說:「我只是經銷商,散熱器好不好跟我們沒關係,你要聯繫廠商。」(潛台詞是:「你這個笨蛋!難道不曉得我們公司是怎麼做生意的嗎?」)

類型二:威權關係

第二類關係涉及與某種威權者的關係,屬於事先只植入了部分規範的一類。在這種關係中,雙方的所有行為,並非如利益交換關係受共同認可的規則所約束。

老闆與員工

其中一個例子是老闆與員工。跟老闆打交道時,並不是所有準則都會事先明確地說出來並經過雙方認可。你或許知道上班該如何應付老闆,但下班聚會時又該怎樣應對呢?買飲料該由誰付帳?該由誰挑酒?就算是上班時間,當老闆提出某種過分的要求,像是讓你承擔更多職責、叫你臨時加班或不付加班費,你又該怎麼辦?在這種互動關係中可以看到,若將操控性規範武斷地強加於某些領域,而沒有雙方共同認可的規則約束,你就無法主控自己的行為。

到了網球場,你上班時的老闆就不再是老闆(謝天謝地!),那為何一起去打網球時總是你在張羅一切?六點下班後,你上班時的老闆就不再是老闆,那為何回家路上你還要下車,把他的西裝拿去洗衣店?儘管你討厭當他的隨從,可是關於這一點,你什麼都不會跟他說!

親子關係

威權關係的另一個例子就是親子關係。在這種關係中,父母因為是生養者,一開始都是專制的威權者(這一類的人,也包括幫助你的人、老師、護士、保護者、你的模範、執行紀律者、決策者以及裁判),而孩子一開始都是被撫養者(像學生、病患、請求者等角色,也屬於這一類)。隨著孩子漸漸長大,開始為自己的幸福承擔起更多個人責任,最初現實所賦予的「父母——孩子」式的規範便需要有所改變。想讓孩子主動承擔起自己人生的責任,就必須給他更多的自由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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